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概要: 问:上个月,我去某市洽谈业务,住进该市一家宾馆。因随身携带了10万余元现金和手提电脑,为安全起见,我便将10万元现金和手提电脑放在一只密码箱中寄存在宾馆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晚上,宾馆服务总台意外被劫,寄存的大部分物品被抢,我的密码箱也在其中。我当即找到宾馆负责人,要求赔偿我的全部损失。但宾馆方认为未收取我的保管费,双方之间形成的应属无偿保管合同;且宾馆的值班员在反抗中也被歹徒打伤,宾馆已尽力而为,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宾馆不须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宾馆对我的损失可以不负责任吗? 答: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74 条规
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标签: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客房管理制度,http://www.5ijcw.com
问:上个月,我去某市洽谈业务,住进该市一家宾馆。因随身携带了10万余元现金和手提电脑,为安全起见,我便将10万元现金和手提电脑放在一只密码箱中寄存在宾馆的服务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晚上,宾馆服务总台意外被劫,寄存的大部分物品被抢,我的密码箱也在其中。我当即找到宾馆负责人,要求赔偿我的全部损失。但宾馆方认为未收取我的保管费,双方之间形成的应属无偿保管合同;且宾馆的值班员在反抗中也被歹徒打伤,宾馆已尽力而为,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宾馆不须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宾馆对我的损失可以不负责任吗?
答: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74 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宾馆 www.5ijcw.com 应否承担对你的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如何认定你们之间保管行为的性质。你没有交纳保管费,是否就意味着你与宾馆达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呢?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旅客入住旅店、宾馆时,旅店或宾馆保管旅客的随身物品的费用已被住宿费所包含,你与该宾馆之间的保管合同应当认定为有偿保管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宾馆理应赔偿你的全部损失。如你与宾馆协商不成,建议你向宾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字: Tag:酒店客房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酒店客房管理制度,酒店餐饮管理 - 酒店客房管理
上一篇:酒店“对时房”何不入规?
《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相关文章
- 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 › 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宾馆保管旅客财物是无偿的吗
用户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 · 客房加床案例
- · 是搬行李还是换房?
- · 酒店案例 是搬行李还是换房?
- · 案例:客人买下了衣架
- · 酒店案例分析
- · 酒店客房案例分析
- · 客房案例四
- · 酒店客房个性化服务案例
- · 金钥匙服务案例《将服务进行到底》
- · 金钥匙服务案例
推荐热门
- · 客房部投诉案例
- · 酒店洗涤部洗衣质量标准
- · 宾客招待签字管理制度
- · 客房服务与管理综合试卷(一)
- · 如何把握浴所服务的“度”?
- · 客房加床案例
- · 客房案例抢房事件
- · 酒店VIP的接待
- · 熨烫各式服装的操作方法(2)
- ·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