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要记得收藏我们的网址哦(www.5ijcw.com) —— 我爱教程网 。
  • 查资料

当前位置:我爱教程网范文文秘知识规章制度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正文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10-05 23:45:47]   来源:http://www.5ijcw.com  规章制度   阅读:8308

概要: (二)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根据书记或副书记的意见,将全委会决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的各项措施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三)承办单位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和常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全委会委员的监督。全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和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全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全委会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http://www.5ijcw.com

   (二)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应根据书记或副书记的意见,将全委会决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的各项措施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三)承办单位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市委书记和常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全委会委员的监督。全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和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全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全委会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全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决议。

   (三)市委全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党的代表大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全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五)市委全委会委员如有不执行本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中国共产党枝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与决策规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本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决议的意见。

   (二)审定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

www.5ijcw.com

   (三)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重大违纪案件确定处理意见。

   (四)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议,对应由上述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或提出意见,讨论拟提交上述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五)讨论研究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和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六)研究确定或调整市委常委工作分工。

   (七)研究确定干部管理体制,审定市级机构设置方案。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市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调动和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向同级国家政权机关推荐的干部人选,讨论和呈报宜昌市委管理的干部人选。

   (九)审定以市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和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市委名义命名表彰以及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审定市委领导同志代表市委作的重要工作报告。

   (十)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各镇(街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党组、人民团体党组需要报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本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十二)其他须由市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市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月中和月末,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常委会委员可提出议题;市委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副书记或常委同意,其中干部议题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人武部党委,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议题,须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议题,应先由市政府讨论。各方面提出的会议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安排意见,经市委办公室主任审阅,报市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市委常委会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议程。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关键字: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上一篇: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