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第陆拾玖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 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 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 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 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 资 遣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 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
关键字: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上一篇: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范文》相关文章
- 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 ›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 › 大酒店人事管理条例
- › 人事管理规章
- ›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 › 公司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
- › 华为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 ›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 ›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 › 机械工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 › 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 ›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
- › XX街道办事处人事管理制度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人事管理规章范文
用户评论
最新更新
- · 自行打卡考勤制度
- · 打字机、复印机管理办法
-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标语
- · 粮食局议事规则及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 · 酒店考核实施办法
- · 电缆线对查修维护管理办法
- · 集团社团管理办法
- · 电脑管理制度
- ·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 · 干部考核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