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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3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导与练

[09-29 00:11:15]   来源:http://www.5ijcw.com  高一历史教学设计   阅读:8591

概要:【重点讲解】 一、汉承秦制的含义以及主要表现 1.含义:两汉的政治制度在废除秦朝苛法的前提下,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2.主要表现:皇帝制度,是承秦制继续实行,但又在秦朝基础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皇帝名号、礼仪、皇位世袭等制度。中央行政设三公,秦时即有,汉朝亦设,但到汉武帝时又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显重要。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些又是与秦时不同的。承袭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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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讲解】   一、汉承秦制的含义以及主要表现   1.含义:两汉的政治制度在废除秦朝苛法的前提下,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   2.主要表现:皇帝制度,是承秦制继续实行,但又在秦朝基础上,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皇帝名号、礼仪、皇位世袭等制度。中央行政设三公,秦时即有,汉朝亦设,但到汉武帝时又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显重要。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些又是与秦时不同的。承袭秦朝的田租、户赋、徭役、兵役制,西汉发展为编户制度,以加强对人民的管理和控制。   二、汉至元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   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承秦制”,有所变化:汉武帝时,形成“中朝”决策机构,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   (2)三省六部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隋朝时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既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立的六部,则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使此后历朝都基本沿袭了这种制度。   (3)宋朝的政治制度特点:三省六部有名无实,设“二府”(中书门下和枢密院)、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削弱相权;后又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相权。“杯酒释兵权”后,枢密院与三衙相互牵制。   (4)元朝:废三省,行一省制──中书省,内置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六部归其下;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   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汉初郡、国制并行,“七国之乱”后王国开始削弱;汉武帝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削弱王国,王国名存实亡。汉武帝分全国为13州,设刺史监察地方。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成为州郡县三级制。   (2)唐代:沿用隋朝州县两级制,唐太宗又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后来道成州县之上行政实体。唐中后期,地方军镇节度使越设越多,发展成藩镇割据局面。   (3)宋代:派文臣做地方官,设通判监察,削减节度使权力,避免了唐五代以来武人割据、地方官权力过大的问题。地方财赋除自留小部分,其余转运中央或指定地点,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将唐的“道”改为“路”,设平级四个机构,分掌军政财政司法和市场等事。它们互不统属,各自直接对中央负责。这有利于防止地方官独揽大权,因而强化了中央集权。   (4)元代:创立实行行省制度,在地方设置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之下设路、府或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3.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特点   (1)在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是它的发展轨迹。   (2)在中央政权中,皇帝制度不断加强;在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君权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相权不断被削弱。   (3)在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中,地方政权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中央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权,地方基层行政组织长期稳定,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4)对边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日趋完善。   4.影响   (1)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和维护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行政效率低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   【难点分析】   我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制度   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1.汉朝的察举制: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 B.察举制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它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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