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准,程序另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案,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中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www.5ijcw.com(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的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三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
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1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十三、奖惩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劢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计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 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汇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在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关键字: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上一篇:供应处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 公司人力资源部2014年工作计划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用户评论
最新更新
- · xx供销公司工作职责
- · 知识竞赛规则和程序
- · 共青团知识竞赛的比赛规则
- · 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 · 普通话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 · 演讲赛决赛评分细则
- · 演讲比赛规则
- · 小学朗诵比赛规则
- · 公司销售处职责
- · 青年之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