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五)登记发证。县国土资源局在对报件齐全、面积核算准确且已交清费用的土地权利人在七日内予以登记注册,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凭用地单位证明,发放土地证书
。
三、相关规定
1、凡是职工按房改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在办理土地登记时,可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但其土地使用权类型与房屋产权单位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一致。
2、个人购买的商品房已领取房屋使用权证
1/2 1 2 尾页 www.5ijcw.com
书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个人。在办理土地登记时,商品房用地为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为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用地为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开发商补交出让金后为购房者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
3、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为划拨用地的,上市交易的由新购房者或原购房者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4、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上市交易时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5、用地单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县发改局立项批复;
(3)原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参加房改的应提供“成本价售房审批表”;
(5)土地出让金收据;
(6)住户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
2/2 首页 1 2
关键字: Tag:规范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方案文案 - 规范标准
上一篇:员工行为规范
《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相关文章
- 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 › 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实施细则